
年过60的刘某,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,关于“某专家研发专治糖尿病的药剂,经过几个疗程治疗,有明显效果”,广告说得非常诱人,让深受糖尿病困扰的刘某顿时充满希望,于是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。经对方(李某,虚构自己为北京某医院的院长)的推荐,刘某2个月内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先后买了3次药,大概花费了约1万5千元左右。刘某见药效不错,病情稍有起色,想坚持治疗,但不菲的药费让刘某犯了难。李某表示,购买糖尿病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额是可以报销的,以后买药还能更便宜,只需要花费2万元办理一张老年基金卡,既能治病还能减轻药费负担。
后来,李某的同伙称刘某不符合办理老年基金卡的条件,李某违规操作已被抓,需要凑钱将其赎出来,慌忙之下,刘某向李某之前提供的账号进行打款。第一次汇款后不久,骗子李某打来电话,称自己已被放出来,为这个事自己尽心竭力得以让刘某的老年基金卡可以正常办理,之前刘某汇来赎自己的款项也会直接为其充值到老年基金卡中。并称,刘某可以往基金里面捐钱,捐的钱以后会退还给刘某,而且捐的越多办卡速度会越快返现越多,于是刘某信以为真便开始往基金里捐钱,就这样向骗子李某提供的于某、王某账户中打款两三次。骗子李某称为给刘某办理老年基金卡,需要请客送礼,打点关系,关系通了,正好其下属在烟台出差,让刘某以现金的方式到火车站送给其下属,由其下属将钱款带回。在这样的哄骗下,刘某去火车站送钱2次,2次收钱的都是不同的人,分别是骗子于某、王某。李某来电,称需要交纳2万元用于办理老年基金和红十字报销,让其下属上门取钱。骗子李某再次来电,称再交一次钱老年基金就办下来了,不交钱卡就办不出来,刘某给对方打的钱大部分都是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,有不少人催其还款,为早点将欠款还清,刘某对老年基金仍抱有一丝幻想,于是将钱汇到了骗子的账户中。
前前后后接连5次的电话,老人刘某一步步踏入骗子李某挖好的陷阱,被骗取人民币40余万元。此外,同时期,李某等人以办理老年基金卡、请客送礼、报销药费等相同手段骗取另外一名被害人10余万元,骗取2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刘某的女儿得知这一情况,非常愤怒,及时制止了刘某要再次汇款的行为,并带着刘某立即报警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,不日破获该起诈骗案,将李某等3人逮捕归案。牟平检察院以李某等3人犯诈骗罪向牟平法院提起公诉。牟平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、被告人于某、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的行为,均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李某系主犯,被告人于某、王某系从犯,最终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,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、于某、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七个月至两年零一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至两万元不等,并责令退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