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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建立当选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间:2021-02-03 资料图:李建立 2月2日,从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上获悉,李建立当选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。 李建立,男,汉族,1969年10月生,任县人,1996年1月入党,1990年8月参加工作,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。 现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二级高级法官。 1988.09--1990.08 河北省劳改警察学校劳改专业学习 1990.08--1998.10 邢台市劳教所干部、科员、教育科副科长、教育科科长(其间:1993.09--1996.07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 1998.10--2000.11 邢台市劳教所副所长 2000.11--2004.01 邢台市劳教所政委(正科级)(2000.08--2002.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) 2004.01--2007.04 邢台市劳教所政委(副处级) 2007.04--2009.04 广宗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9.04--2011.07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、党组成员 2011.07--2012.08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 2012.08--2015.04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(正处级)、党组成员 2015.04--2015.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干部 2015.06--2016.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 2016.10--2019.08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,三级高级法官 2019.08--2020.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,二级高级法官 2020.05--2020.06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二级高级法官 2020.06--2021.02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,二级高级法官 2021.02--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二级高级法官 |